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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受理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点击数: 2313 次有效性: 有效

根据《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廊环办发[2018]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产生的废树脂粉(HW13,900-451-13)200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山西鸿德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日。

联系方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附    件:跨省转移实施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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