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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香河县北务屯计量器具厂(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4576 次有效性: 永久有效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河北省香河县北务屯计量器具厂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一款及《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中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26的规定2024年7月4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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