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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2024年第3期)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数: 10538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

2024年第3期

 

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机构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由负责复检的排放检验机构将复检合格单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逾期不维修、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录入公安交管部门的机动车违法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现将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牌照
颜色

车辆型号

燃料
种类

检测时间

抽查抽测地点

检测
结果

1

JMC352

JX1042TG26

柴油

2024-04-19 14:13:58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2

EGA753

QL5040XXYBUHAJ

柴油

2024-04-19 14:27:50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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