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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点击数: 14011 次有效性: 永久有效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香河县华邺家具厂
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一款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中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26免罚事项的规定。
2024年4月12日
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