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点击数: 4581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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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霸州市扬芬港威派自行车厂 | 未按照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2023年6月5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