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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扬芬港威派自行车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点击数: 4581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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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扬芬港威派自行车厂未按照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2023年6月5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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