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点击数: 16300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31日-2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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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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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廊环辐【2024】2号 |
3 | 河北胜宝制管有限公司宝亨110kV变电站输变线路项目 | 廊环辐【2024】3号 |
4 | 驰马特医疗装备河北有限公司X射线设备项目 | 廊环辐【202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