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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隆星晟霸州塑料模具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点击数: 5589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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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违法事实不予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予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正隆星晟霸州塑料模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不予处罚的规定2023年8月29日不予行政处罚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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