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数: 4700 次有效性: 有效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廊坊中大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涉嫌未取得排污证排放污染物案 |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 2024年1月24日 | 罚款贰拾万圆整 | 未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