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16492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政府储备排污权情况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冀环规范〔2022〕1号)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管理的落实措施》的通知(冀环排污权【2023】17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廊坊市政府储备排污权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廊坊市政府储备排污权情况表
二氧化硫(吨) | 氮氧化物 (吨) | 化学需氧量 (吨) | 氨氮 (吨) | |
政府储备使用量 | 239.17 | 766.096 | 17.338 | 1.269 |
政府储备剩余量 | 16251.044 | 15481.768 | 36224.667 | 5333.123 |
廊坊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