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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换发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点击数: 9723 次有效性: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换发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单位名称

地址

证书编号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及处理能力

经营范围

证书有效期

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文安县东都再生资源环保产业园

E1310262

合计:150万台/年。(其中:电视机:70万台/年、电冰箱:50万台/年、洗衣机:10万台/年、空气调节器:10万台/年、微型计算机:10万台/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

20241月12日至2026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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