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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点击数: 7497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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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2023年8月29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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