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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朝阳保温材料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上级交办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点击数: 347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大城县朝阳保温材料厂嫌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2023年8月24日罚款伍万元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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