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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点击数: 5573 次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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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违法事实不予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予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不予处罚的规定2023年8月16日不予行政处罚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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