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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安新肉类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点击数: 484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大厂回族自治县安新肉类有限公司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七条

2023年81

罚款叁万元整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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