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三河市开来包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点击数: 517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三河市开来包装有限公司你(单位)生产车间内柔印工序进行生产作业时,污染治理设施排风系统已开启,但UV光氧净化设备电源未打开,污染防治设施未规范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2023年7月25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