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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慧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点击数: 5910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三河市慧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你(单位)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UV光氧净化设备只有风机开启,光催化环节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7月25日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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