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点击数: 4813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三河廊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喷漆房正在对汽车零部件进行喷漆作业,污染治理设施排风系统风机处于开启状态,但UV光氧净化设备电源未打开,导致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通过UV光氧净化设备处理,只经过活性炭吸附即向外排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的规定 | 2023年7月11日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