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点击数: 515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中泰石材(香河)有限公司 | 涉嫌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之规定 | 2023年7月7日 | 罚款(大写):伍仟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