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上级交办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点击数: 5228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方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条执行标准第一项“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3辆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适用规则第三条第四项第一目“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 | 2023年6月28日 | 1.罚款(大写):壹拾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整 。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