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点击数: 2954 次有效性: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捷酷体育(廊坊)服装有限公司 | 裁剪、热升华转印工序正在生产,治理设施引风机运转,除尘设施未开启,引风机与除尘器链接管道处人为开口,通过逃避监管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廊环办〔2021〕33号)中第二编大气污染防治类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 | 2023年6月25日 | 罚款壹拾柒万元整 | 执行完毕,已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