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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点击数: 10667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责任,强化底线思维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始终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态度,强化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推动环境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坚决防范化解环境领域重特大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管控,深入排查隐患

要严格规范区域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健全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机制,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高企业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要按照《廊坊市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污染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事故隐患

、强化值守,及时准确报告

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做好值班硬软件保障,确保双人双岗24小时在岗值班,保持联络通畅。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获取各类可能发生次生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规范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报送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迅速响应,及时应急应对

要保持高度敏感,丝毫不能松懈,一旦发生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响应,依法科学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人:     杨博宇

联系方式:2193334  2098632(兼传真)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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