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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林胜家具厂

文章来源:检查时发现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点击数: 272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香河县林胜家具厂

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违反了《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三条执行标准第三项“橙色预警(II级)期间,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上七万以下”的规定。

2023515

罚款陆万壹仟元整

违法行为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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