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点击数: 3463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森元家具有限公司 | 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 违反了《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三条执行标准第三项“橙色预警(II级)期间,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上七万以下”的规定。 | 2023年5月9日 | 罚款陆万壹仟元整 | 违法行为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