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5日 点击数: 3387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汇美塑胶有限公司 | 根据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3月4日16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3月10日12时。2023年3月5日我分局执法人员陪同生态环境部帮扶组对香河汇美塑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压延机2条生产线和1台生产用燃气锅炉正在作业,治污设施已开启,根据廊坊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停压延机3条生产线(共4条),停生产用燃气锅炉1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十条的规定。 |
| 对该企业压延机3条生产线(共4条),生产用燃气锅炉1台予以查封(扣押)。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