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点击数: 17131 次有效性:

国卫办医急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