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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廊坊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安排,以生态环保委办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按照部省要求立即组织更新工作。经筛选,廊坊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共纳入286家,其中霸州市67家,大城县49家,文安县29家,三河市23家,廊坊开发区23家,安次区19家,香河县18家,永清县18家,大厂县16家,广阳区13家,固安县11家。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廊坊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