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点击数: 4696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县莫多家具厂 | 根据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3月4日16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3月5日我分局执法人对香河县莫多家具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1台打磨机正在生产,配套治污设施已开启。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应停漆房7个,燃气锅炉1台,封边机1台,电子据2台,打磨机6个,砂光机1台,推台锯1台、台钻2台,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
| 对该企业1台打磨机予以查封(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