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3日 点击数: 2425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县宜美利嘉家具有限公司 | 根据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11月7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11月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县宜美利嘉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台吊镂机,治污设施已开启,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应停3台吊镂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该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对该企业1台吊镂机予以解除查封(扣押)。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