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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2023年第1期)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 点击数: 7259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

2023年第1期

 

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机构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复检合格后,由负责复检的排放检验机构将复检合格单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逾期不维修、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录入公安交管部门的机动车违法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现将路检路查超标排放车辆通告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牌照
颜色

车辆型号

燃料
种类

检测时间

抽查抽测地点

检测
结果

1

RD70E1

BJ1049V9JDA-A1

柴油

2023-01-06 15:44:27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2

R26MF3

CA5040XXYP40K56L

柴油

2023-01-12 11:25:03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3

TQ9L38

ZZ5047CCYC3314E1

柴油

2023-01-12 11:28:11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4

RD4P69

CA1049P40K2L1E5A84

柴油

2023-01-12 13:55:24

廊霸路与西昌路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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