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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点击数: 4867 次有效性: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减少、控制粉尘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执行标准第五项第一目的规定.
2023年1月19日
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