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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莫多家具厂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点击数: 2893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香河县莫多家具厂

2022年11月7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生产车间封边机正在进行生产作业,未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0日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封边机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自2022年11月10日至本次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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