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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具车辆排放证明相关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点击数: 6726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具车辆排放证明

相关情况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员朋友办理车辆排放证明业务,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将办理所需资料等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证明所需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进口车需提供机动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因办理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影响查询结果,市生态环境局不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要求,2017年以后生产车辆实行“一车一公开”制度,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仅对2017年以前生产(进口)机动车协助车主查询车辆排放阶段。

二、办理地址及时间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请办理人提前电话预约并准备好所需材料(预约电话:0316-2190319)。

办公地址:北凤道200号(建设路与北凤道交口西行200米)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8日起实施,望广大车主知悉。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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