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6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点击数: 567 次有效性:

9月23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26件,重点关注1件,非重点关注25件。涉及来电举报24件,涉及来信举报2件。从信访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9件,固废污染6件,噪声污染4件,水污染2件,其他污染2件,生态污染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十八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三河市9件,安次区4件,香河县3件,大厂县3,广阳区3件,霸州市2件,开发区1件,永清县1件。

截至9月23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291件,涉及

广阳区94件,安次区46件,廊坊开发区32件,霸州市28件,永清县19件,文安县17件,大城县16件,三河市15件,大厂回族自治县12件,香河县8件,固安县3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

所有举报件均于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 相关报道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