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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5日 点击数: 1612 次有效性:

9月14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其中1件为重点关注件,其余4件为非重点关注件。涉及来电举报5件,来信举报0件。从信访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大气2件,固废2件,其他1件,噪声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数量)

十二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广阳区1件,霸州市1件,廊坊开发区1件,大厂回族自治县1件,永清县1件。

截至9月14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201件,涉及广阳区71件,安次区31件,廊坊开发区30件,霸州市21件,永清县15件,文安县9件,大城县8件,大厂回族自治县8件,三河市3件,香河县3件,固安县2件。

所有举报件均于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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