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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8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点击数: 1975 次有效性:

9月12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批群众信访举报18件,其中1件为重点关注件,其余17件为非重点关注件。涉及来电举报15件,来信举报3件。从信访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固废7件,大气6件,水2件,其他2件,噪声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数量)

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广阳区5件,安次区3件,霸州市1件,永清县2件,廊坊开发区3件,大厂回族自治县1件,大城县1件,固安县1件,三河市1件。

截至9月12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79件,涉及广阳区64件,安次区28件,廊坊开发区28件,霸州市17件,永清县12件,文安县9件,大城县8件,大厂回族自治县7件,三河市3件,固安县2件,香河县1件。

所有举报件均于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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