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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5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点击数: 2017 次有效性:

9月11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批群众信访举报15件,均为非重点关注件。涉及来电举报13件,来信举报2件。从信访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固废7件,大气5件,其他2件,1件,噪声1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数量)

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广阳区4件,廊坊开发区4件,霸州市2件,大厂回族自治县1件,安次区1件,永清县1件,固安县1件,大城县1件。

截至9月11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61件,涉及广阳区59件,安次区25件,廊坊开发区25件,霸州市16件,永清县10件,文安县9件,大城县7件,大厂回族自治县6件,三河市2件,香河县1件,固安县1件。

所有举报件均于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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