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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1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8日 点击数: 2268 次有效性:

97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31件,其中重点关注件4件。涉及来电举报31件,来信举报0件。从信访举报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大气类10件,固废类10件,噪声类7件,水类5件,辐射类1件,生态类1件(注:问题类型数量信访举报件数量)。

第四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广阳区14件,廊坊开发区7件,安次区6件,三河市2件,大城县1件,永清县1件。

截至97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55件,涉及广阳区22件,安次区9件,廊坊开发区8件,霸州市5件,文安县3件,三河市2件,永清县2件,大城县2件,大厂回族自治县1件,香河县1件。

所有举报件均于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处理,环境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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