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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点击数: 792 次有效性:

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92日至929日进驻廊坊开展督察工作。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为:hbjianchashi@126.com;信箱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00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92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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