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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行三人到廊坊市调研帮扶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点击数: 10380 次有效性:

2023121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廊坊市,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调研帮扶,并召开座谈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副处长李红彦就廊坊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讲意见,省环科院专家徐振科、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张仲成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岳玉军同志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廊坊市汇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参会人员就案件线索筛查、具体案例类型专家评估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红彦副处长指出,廊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直走在前列,案件数量和办结案件数量都始终保持在全省前三,尤其是办结的“廊坊市三河市金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受到胡启生省长的批示表扬。希望廊坊市继续保持良好势头,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全面筛查案件线索,同时做好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表示,希望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有力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和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力争在案件办理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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