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随处可见的狗屎 |
内容 | 金光道道南马路牙子从上个月上面几乎两三天出现一次新狗屎,如果说靠墙根也就不至于投诉了,偏偏总是在盲道附近的拉,行人基本会行走的地方,白天还好说,晚上黑咕隆咚的,白天你就看吧,全是屎脚印,如果下个雨不成屎泥了,踩在鞋底不怕啥,如果雨大需要趟水呢,现在你就走还能看见之前的屎印子呢,总共三四个,如果是狗屎希望主人强加看管,如果人为希望教育批评 |
信件编号 | ZX20240908001 |
提交时间 | 2024-09-08 10:26:4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监管范围内,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特殊情况确需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您向宠物饲养人及广阳区环卫局反映此问题。 |
回复部门 | 广阳区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4-09-10 10:4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