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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环境污染,空气污染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家旁边是个垃圾站,村里的排水口也在那,本来就地势洼,村里处理垃圾的车也在那排污水,导致附近臭气熏天,恶臭难忍,根本无法出门,屋里都是臭的,已经半个多月,未得到有关部门解决,请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一下。

信件编号 202407171650261564
提交时间 2024-07-17 16:50:2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扫、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建立清运制度,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 (市、区)集中处置。您反映的垃圾站问题,应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管理,建议您向牛驼镇政府反映,反映电话:03166126908。

回复部门 固安县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8-08 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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