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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扬尘治理
内容

原周留犊村委会附近有施工单位土方作业野蛮施工,无任何降尘措施,现场扬尘特别大,裸土未覆盖,未采取任何有效降尘措施,严重影响附近工人正常生活。望有关领导尽快解决。

信件编号 20240709164836903
提交时间 2024-07-09 16:48:3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监管范围内。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住建局部门管理,建议您向住建局反映此问题。

回复部门 广阳区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7-22 09: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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