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首页> 公众互动> 信件回复

详细信息

标题 严重未批现建,未验现投的违法行为。
内容

您好我是大厂回族自治县马坊村一名村民,现我村前街有一家居民生产亚克力刻字板。位置位于大厂县回族自治县夏垫镇马坊村前街40号西侧一家(马坊村村委书记家老房) 1、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生产过程产生大量voc,直按国家要求,此项目须进工业园区。 2、项目选址在住宅不属于工业用地也不属于工业园区、项目选址不合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报先投,违洁法事实。 3,项目未采取环保设施.气味严重扰民。 4,现在你们大厂环保局只是下达清理通知,但是并不影响他家周末及晚上继续生产作业,且并没有监督此生产厂家何时清理完成。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为什么不依法处罚,如此的违法事实应该处罚,如何处罚 ,为什么不处罚?如果贵局不依法处理,那么我将向中央环保督查组进行举报。 5,环保局已来两次,但是并未按照相关环保法要求进行处罚,每次都是含糊其辞,给生产作业者各种借口,如此不作为行为。我想问是大厂环保局不懂环保法还是故意不作为,如果懂法为且作为何不进行处罚。仅仅只是下达通知,下达完通知也不管不问。生产作业者夜间继续生产和排放毒气。

信件编号 202406301749578744
提交时间 2024-06-30 17:49:5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经我局核查为“散乱污”企业,已由夏垫镇政府落实“两断三清”,接到反馈已于2024年7月1日清理完毕


回复部门 大厂县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7-09 09:02:53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