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首页> 公众互动> 信件回复

详细信息

标题 机动车环保证明
内容

办理机动车业务,交警系统里查询不到我的车的环保信息。建议我到市环保局办理机动车环保证明。

信件编号 HT20220620001
提交时间 2022-06-20 14:34:4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 根据《关于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以随车清单的形式公开机动车主要环保信息。若您的车辆生产、进口日期(根据车辆登记证书查询)为2017年1月1日后,可凭环保随车清单证明车辆排放阶段。

2. 若您的车辆生产、进口日期为2017年前,需到我单位进一步确定排放阶段,请您提前准备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铭牌复印件、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410室进行查询、办理。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电话:0316-2190319


回复部门 机动车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6-21 09:45:18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