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机动车环保证明 |
内容 | 办理机动车业务,交警系统里查询不到我的车的环保信息。建议我到市环保局办理机动车环保证明。 |
信件编号 | HT20220620001 |
提交时间 | 2022-06-20 14:34:4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 根据《关于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以随车清单的形式公开机动车主要环保信息。若您的车辆生产、进口日期(根据车辆登记证书查询)为2017年1月1日后,可凭环保随车清单证明车辆排放阶段。 2. 若您的车辆生产、进口日期为2017年前,需到我单位进一步确定排放阶段,请您提前准备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铭牌复印件、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410室进行查询、办理。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电话:0316-2190319 |
回复部门 | 机动车管理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2-06-21 09: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