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许多户村民家门口堆放大量垃圾无人清理 |
内容 | 许多户村民家门口堆放大量垃圾无人清理,多次向村委会反应但无人管理,夏季臭气熏天,苍蝇蚊鼠成群,村内干部推三阻四,负责干部含糊其辞,希望严查。 |
信件编号 | 202206171828425309 |
提交时间 | 2022-06-17 18:28:4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举报人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扫、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由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置。暂不具备净重处置条件的偏远地区,经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其监督下对生活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偏远地区农村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对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处置。”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管理,建议您向所在地乡镇或者环卫部门反映。 |
回复部门 | 香河县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20 08: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