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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河下网 电鱼
内容

北田庄,龙河福源,东张务段 龙河 半夜 21点-0点 有人电鱼,下网 超过100多扇 无人管,有人举报就过来看看,岸上 喊一声就走了,网也不没收, 也不下水查看。甚至 下网人没走。工作人员 先走了。真不作为!

信件编号 20211207102554141
提交时间 2021-12-07 10:25:54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介绍》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七款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及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捞、垂钓的,没收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由水务部门管理,建议您向水务部门或市长热线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时间 2021-12-13 1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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