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

智能问答

关闭
首页> 公众互动> 信件回复

详细信息

标题 龙河电鱼 下网沾鱼 泛滥
内容

龙河东张务 晚上 21点到0点 有人在河边电鱼,白天下网,100多扇网。有人举报,来看看 也不没收网  也不下水 查看是否下网 岸上 喊一声 就走了 不作为。

信件编号 202112071019447440
提交时间 2021-12-07 10:19:44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介绍》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七款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及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捞、垂钓的,没收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由水务部门管理,建议您向水务部门或市长热线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时间 2021-12-13 16:57:30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冀ICP备09048011号-3网站标识码:131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