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扬尘、空气污染,;垃圾堆积 |
内容 | 您好,我是香河县的普通群众,近期香河县东外环秀水街至华北物流路段环境污染严重,路上尘土堆积,车来车往扬起的尘土堪比沙尘暴,物流附近垃圾成堆,环卫部门不作为,无人问津,给附近居民和通勤人员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望贵局给予解决。 |
信件编号 | 202110131317286101 |
提交时间 | 2021-10-13 13:17:2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举报人您好,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所举报的内容不属于我分局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止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扬尘污染不属于我分局管辖。根据《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处以罚款:(一)随意倾倒、抛洒、丢弃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三)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四)车辆行驶或者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或生活垃圾”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县卫生环境主管部门管理,建议您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联系电话为12319。也可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 |
回复部门 | 香河县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1-12-01 12:2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