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刘宋镇马庄村村南锯沫厂晚上施工污染严重扰民 |
内容 | 白天关门,晚上施工,大量灰尘,扰民。 |
信件编号 | 201706200438424764 |
提交时间 | 2017-06-20 16:38:4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接到环保举报受理单(函件编号201706200438424764),反映关于“刘宋镇马庄村村南锯末厂晚上施工污染严重扰民”的信访案件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刘宋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经我局联合刘宋镇政府对信访人反映的位置进行排查,并与信访人核实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为刘宋镇马庄无名锯末厂,该厂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不符合乡镇规划,由刘宋镇政府对其关停取缔。 |
回复部门 | 香河县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17-07-22 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