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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点击数: 11165 次有效性: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省委、省政府就潮河上游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石家庄“西美金山湖”违规建设引起全国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立即据实核查处理,坚决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了省通报精神,对我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331日在前期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排查再整治重点任务

再排查再整治由9个专项行动组成:

1.生态环境普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房地产、工业企业、采矿采石、规模养殖、旅游设施、风(光、水)电等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违规建设问题。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码头、畜禽养殖、旅游餐饮、交通穿越以及其他违规建设问题。

3.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河流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污坑塘和黑臭水体、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医疗废物处置、城镇污水和垃圾治理等问题;

4.重要河道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潮白河、泃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永定河、白沟河、大清河、赵王新河、中亭河、任文干渠、小白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1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道和鲍邱河、武河、普池河、引泃入潮河、凤港减河、凤河、龙河、天堂河、牤牛河、雄固霸新河、黑龙港河西支等11条重要河道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他违规建设问题。

5.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300米内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问题。

6.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是否反弹。

7.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露天矿山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突出问题。

8.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类辐射源、纳污坑塘、疑似污染地块、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9.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破坏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执行“三同时”、不执行处罚决定四类国家禁止建设、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项目。

、责任分工

1.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普查整治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行动、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破坏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并牵头负责生态环境普查整治专项行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排查整治;市水利局牵头负责重要河道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协调,对前期排查发现的203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真整改、真到位。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廊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牵头组织领导本地再排查再整治的细化落实工作,确保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3.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分别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建廊坊市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专班,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计划总结等职责。抽调人员名单于228日报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的人和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开展生态环境再排查再整治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督查,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坚决克服表态多、落实差,调门高、行动少的现象。

2.求真务实,从严从细,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做到全面排查不漏项。一是对照9个专项行动中的重点内容,逐一组织实地拉网式排查,看是否不认真、不细致,是否存在侥幸心理,确保没有“漏网之鱼”。二是对前期发现的203个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逐一开展“回头看”,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验收销号,是否反弹。三是对新排查出的问题一定要建立三个清单,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于31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立行立改,所有问题确保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效果清单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于331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问题排查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在狠抓集中整治的同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标本兼治。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三线一单”制度,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刚性约束,严格规划、土地、项目审批,坚决遏制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监管执法,杜绝监管盲区,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联系人:李新宏、许卫民,电话:2193044,邮箱:zrk2034403@163.com


                                      廊坊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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